PANews 於 12 月 30 日報導,據韓聯社消息,南韓金融服務委員會目前正在起草的《數位資產基本法》草案(虛擬資產法第二階段)已部分公開。草案預計將包含多項投資者保護措施,例如要求穩定幣發行商將儲備金投資於存款和政府債券等資產,並將超過 100% 的流通餘額委託給銀行或其他監管機構,以實現破產風險隔離。該法案還可能規定,數位資產營運商在發生駭客攻擊或系統故障時將承擔無過失損害賠償責任,其揭露義務、條款和廣告規範將與金融業標準看齊。此外,該法案可能允許在充分揭露資訊的前提下於國內銷售數位資產,旨在解決目前國內禁止 ICO、導致專案在海外發行後再回流中國的現況。
然而,由於關鍵爭議,該法案的提交可能會延遲至明年。核心分歧包括:南韓央行主張僅允許銀行持有多數股權的聯盟發行穩定幣,而金融服務委員會認為以法律強制規定銀行持股比例並不恰當;雙方對於是否應設立新的跨機構共識委員會也存在分歧。此外,穩定幣發行商的初始資本要求,以及交易所的發行和流通功能是否應分離等問題仍有待協調。由於政府法案提交延遲,據報導,執政黨的數位資產工作小組正在基於現有立法提案準備單獨版本的法案。


